清明节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火灾防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合力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平安稳定。
组织收看全国、省、阳江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并召开了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紧急会议。阳江市政协副主席、我市市委书记陈平就清明期间如何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深刻吸取“3·15”山西省沁源县和四川省木里县“3·30”森林火灾事故的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阳江市主要领导的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副书记、市长罗汉杰到市应急管理局进行调研时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及时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演练和隐患清除排查行动,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
及时印发了《阳春市2019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要做到强化组织,坚决落实防火责任;强化宣传,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强化巡查,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强化值守,做好扑火应急准备的“四个强化”。清明节前市领导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森林消防专业队等地,检查了应急值守和森林防火工作。
大力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除充分发挥《阳春》报、市委新闻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外,还利用“大喇叭”平台,在各村(居)委会广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通过移动、电信的短信平台发送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温馨提示信息,派员深入村寨、中小学派发《文明祭祀防山火,绿水青山我行动倡议书》,大力倡导“弃上坟烧纸陋习、树植树献花新风”文明祭祀方式,切实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用火意识,改变群众传统祭祀观念。在各烟花炮竹销售点竖起“祭祖扫墓注意森林防火”警示牌和挂上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在林区主要路口、车站、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坟山墓地较多的林地,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悬挂横幅和安插防火旗,每天出动大量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村寨巡回宣传市政府的森林防火令。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清明节前,各镇(街道)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等,深入到坟边、林边、地边、隔离带、旅游景区内进行巡查,清除周边可燃物,并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清明期间,各镇(街道)在墓区、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等重点部位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对进入林区拜山祭祖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严禁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
市领导及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相关人员在清明节放假期间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一线进行督查,连续3天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到各镇(街道)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和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点)进行督查。要求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不能存在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对督查中发现临时检查站(点)设点不够合理、把守劝导人员过于集中、检查劝导不到位等问题及时逐一进行指导。
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制订了清明期间专项应急预案,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设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按预案响应处置,确保扑火救灾工作有序开展。强化火情信息报送,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党政主要领导始终有一人在岗带班,确保政令畅通、火情信息及时、准确、规范报送。做好扑火准备,清明前检修补充各类扑火机具、通讯设备和救援物资,清明期间各级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保持临战状态,确保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